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鹿泉市召开2009年度土地 治理项目竞争立项动员大会 ---把林路框架建设做为竞争立项的先决条件
2008-11-03 09:01:38
  10月22日,鹿泉市政府召开“鹿泉市200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竞争立项动员大会”。鹿泉市第八期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李村、大河两个乡镇长及所属18个村支书、村长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。   鹿泉市政府办副主任康建新主持会议,农开办主任任庆志受市政府委托进行了动员。联系鹿泉实际,具体公示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、立项原则、建设内容、建设时间、亩投资标准、资金构成、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等;同时公布下发了《鹿泉市中低产田项目库项目村立项条件》和《鹿泉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立项村评分表》,参加竞争立项的乡、镇、村代表对照《立项条件》和《评分表》发了言,决心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立项机会,回村后要广泛宣传,深入发动,借十七届三中全会东风,做到“三确保”、“一落实”。一是确保开好“三个会”。即开好村两委会、党员会、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,让群众拥有项目知情权、选择权,变农民“要我开发”为“我要开发”。二是进一步完善项目规划。在第八期项目规划基础上,深入田间地头,逐方田、逐地块、逐农户核对工程量、核对管道走向,核对筹资投劳具体数目,保证规划精细、真实,数据落实到户。三是确保林路框架高标准、高质量,真正把林路框架建设做为立项的先决条件。项目区主干路、路边沟达到《石家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实施细则》要求,结合石家庄市“植树月”活动,预选项目区主干路11月全部植上树,努力实现亩均4棵树,胸径5cm以上,通过“三大”(坑大、苗大、水大)措施保证成活率。四是明晰树木产权,落实工程管护主体,做到工程未建管护先行。保证工程有人建、有人管,能够发挥效益。   为了保证200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成为阳光工程,最大限度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11月底鹿泉市政府将组织农开办、财政、农业、水利、林业有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,按照公示的立项条件和打分表,对参与竞争的18个村进行综合考评打分,择优立项200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村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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